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郭芳蓉 通讯员王泉源)新春佳节临近,为守护城市安全与民俗传承,丰泽公安分局近期连续查处多起非法售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警方重申,丰泽区仅设一处烟花爆竹限放点,市民须严格遵守燃放时间、地点及类型规定,违者将依法受罚。
据丰泽公安通报,1月5日,郑某在临海街道泰禾酒店对面滨海浪漫线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临海派出所当场查获。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郑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1月13日,许某在东海街道晋江大桥下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被东海派出所查获,同样因违反上述法规被行政拘留5日。
违规燃放行为亦受严查。1月11日,杨某在东海街道烟火广场燃放烟花爆竹,被东海派出所查获。其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被处罚款100元。1月2日,吴某在临海街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临海派出所查获,依据同一条例被处罚款100元。
警方提醒,丰泽区目前仅保留一处烟花爆竹限制燃放点,对燃放时段、产品类别均有明确限定。市民须在指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燃放合法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更不得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平安是万家灯火的底色,文明是新春佳节的风景。丰泽公安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共同维护节日安全秩序,在喜庆祥和中守护好“烟火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