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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6日

市文旅局、消委会:

参团旅游注意“避坑”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 陈华观)为防范旅游消费风险,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近日,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旅游消费提示,为市民参团旅游提供明确指引。

提示明确了三大核心注意事项,帮助市民避坑维权。一是谨慎选择旅游经营者,市民在报名参团前,务必核查经营者是否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坚决拒绝无资质个人或机构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盲目相信低价旅游宣传。二是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报名时务必与经营者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游览景点、服务标准、费用构成、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同时妥善留存宣传资料、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三是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虚假宣传、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当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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