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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9日

《校外店铺免费寄存手机引争议》追踪

家校齐抓共管 守护学生成长

多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行动(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雯 张晓玲)本报关于泉州六中周边店铺为学生免费寄存手机的报道,引发读者热议。鲤城区相关部门昨日回应称,收到家长反映后,已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并将加强家校沟通。

“因学校无执法权,获悉家长反映的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上报了鲤城区教育局。”昨日上午,泉州六中党委副书记张虹川告诉记者,本周一临近中午放学时段,开元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元派出所、街道城管、巡逻队、学校等多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文具店、餐饮店、超市等开展了专项行动。行动中发现部分店铺提供手机免费寄存服务,职能部门进行了提醒劝导。

据了解,泉州六中每学期开学初都会联合相关部门对周边商铺开展综合性走访排查。针对校内手机管理问题,张虹川介绍,对于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学生,需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经允许后入校交由班主任代管;为保障同学们合理的通话需求,校门、医务室、宿舍区、教学楼等区域安装了18部固定电话,供学生免费使用;针对高中寄宿生,学校实行手机“本周日存、下周五取”的管理模式,平时存放在班主任处。对于未经申请私自带入学校的手机,学校将按相关管理规定代为保管,家长可随时来校领回。

“校园手机问题具有周期性,我们正致力于探索长效治理机制。”泉州六中党委书记蔡少毅表示,学校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推动依法管理形成震慑,同时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加强对学生教育引导。“我们也将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特点,有限度、精准化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引导工作,实现家校齐抓共管。”

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元市场监管所回应称,已对泉州六中周边商户开展寄存、租售手机等行为排查,现场未发现商户为未成年人提供收费性的手机寄存、出租等服务。执法人员现场提醒倡导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不得开展向学生出租手机等可能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经营活动,要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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