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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

相识4天闪婚 数月就闹离婚

婚介公司收取11万元婚介费,不到半年即关门

终身大事急不得,谨防爱的陷阱。(CFP供图)

在婚介公司的撮合下,永春人阿杉(化名)与来自贵州的阿梅(化名),认识仅4天便登记结婚。本以为是天赐良缘,不料短短数月,阿梅便起诉离婚,这让阿杉难以承受——婚介所收取了11万元婚介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加上阿杉所付的彩礼,合计20多万元,这让本不富裕的家庭背上沉重的负担。

记者了解到,案件背后,成立仅12天的莆田某婚介公司(以下简称婚介公司)就促成这段婚姻,之后存续不足半年便悄然注销,引发阿杉家重重质疑。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原告

婚前缺乏了解 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去年10月份,永春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阿梅起诉阿杉离婚一案,这距离两人结婚不到一年。

阿梅起诉称,她与阿杉经婚介公司介绍相识,从初次见面到办理结婚登记仅历时4天,婚前双方没有任何深入接触,也没有足够的情感磨合,完全属于草率结婚。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缺乏牢固的感情基础,根基极其薄弱。两人成长环境、生活习惯差异悬殊,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日常摩擦不断升级,频繁发生激烈争吵,夫妻关系持续恶化,日子过得毫无温情可言。

阿梅称,阿杉存在家庭暴力恶习,婚后多次对她实施家暴行为,给她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明显伤害;与此同时,阿杉还在婚前刻意隐瞒自身身体存在疾病的关键事实,属于重大信息隐瞒,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与坦诚原则。阿梅表示,婚后她曾多次尝试沟通改善关系,但阿杉始终没有任何改变,反而对她愈发冷淡、轻视,甚至刻意疏远。她在这段婚姻里,完全体会不到夫妻间应有的关爱与理解,长期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满心委屈却无处倾诉,心理上承受着持续不断的伤害。这段婚姻继续勉强维系下去,对双方都毫无意义。

被告

怀疑女方骗婚 要求返还彩礼并赔偿

针对阿梅的离婚诉求,阿杉表示,同意与阿梅离婚,但他全盘否认了阿梅指控的家暴、情感冷淡等内容,称这些说法完全与事实不符。阿梅才是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其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骗婚,结婚的核心目的就是骗取彩礼及贵重财物。

阿杉称,婚后阿梅的种种行为,完全违背正常夫妻的相处常理,她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共同生活,多次无故离家出走,在家中实际居住的时间屈指可数。即便短暂留在家中,阿梅也整日玩手机、无所事事,既不外出工作,也不承担任何家务,只有需要钱财的时候才会找他,与他及家人没有任何情感交流,甚至明确拒绝履行夫妻义务。

更让阿杉无法接受的是,阿梅曾多次手持剪刀、菜刀对其进行言语威胁,甚至动手伤人,他为此曾报警处理。

阿杉还提到,两人曾一同前往阿梅口中的贵州老家,可抵达贵州后,阿梅却拒绝带他回娘家见她的家人,反而让他独自一人住在旅社,行为反常。

为了这段婚姻,阿杉一家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他及家人向婚介所支付了高达11万元的婚恋介绍服务费,又向阿梅支付彩礼11万元,另外赠送金手镯等黄金首饰;此外还支付媒人1万元。这笔巨额开支,大多来自阿杉爷爷奶奶的毕生积蓄,还有一部分是向亲友所借。这对于经济条件普通的农村家庭而言,无疑是难以承受的重担。

庭审过程中,阿杉向法庭提交了两份关键证据,分别是阿梅亲笔签字按手印的彩礼收条和女方征婚承诺书。两份材料均有明确约定:婚后一年内,若因女方自身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离婚,女方需全额退还男方彩礼;若存在隐瞒婚史、骗婚、借婚姻名义索取财物行为,女方需退还全部彩礼、三金等费用,并按照收款金额的两倍赔偿男方损失;若存在故意骗婚行为,需自愿退还全部彩礼,并赔偿彩礼总金额20%的补偿费。阿杉认为,该两份文件均系阿梅自愿签署,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法有效,阿梅理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阿杉请求法院在依法判令离婚的同时,要求阿梅立即返还11万元彩礼、全部80克黄金首饰,并支付2.2万元补偿费。

调解

双方自愿离婚 女方返还8万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逐一厘清案件核心事实与双方争议焦点。鉴于双方均明确同意离婚,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诉累,法院主动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法院多次耐心调解,日前,双方最终放下争议,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一是阿梅与阿杉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是阿梅分期返还阿杉相关款项共计8万元,所有款项汇入阿杉指定账户;三是若阿梅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阿杉有权按照12万元总金额,扣除调解后已偿还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记者了解到,阿杉已经收到了调解协议约定的8万元。

家属质疑

婚介公司收11万元

不到半年即注销

虽然案件已经调解结案,但阿杉家对婚介公司的疑虑丝毫没减轻。

工商登记信息明确显示,该婚介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0日,同年11月19日便为阿杉、阿梅牵线相识,几天后两人便完成结婚登记。阿杉家认为,一家刚完成注册的婚介公司,能在短短十余天内完成相亲介绍、快速撮合、领证结婚的全流程,如此反常的“高效”,显然违背正常婚恋服务的常理。

更让家属难以释怀的是,这家收取了11万元高额服务费的婚介公司,在促成两人结婚后,于2025年4月份办理注销登记。这家婚介公司存续时间还不足半年,阿杉家属怀疑,其专门瞄准急于结婚的单身人群,快速撮合有骗婚嫌疑的对象,得手后就注销逃避责任。

家属表示,当初之所以愿意支付这笔天价婚介费,就是相信正规婚介机构能够尽到严格的信息审核义务,核实相亲对象的真实身份、婚史、健康状况及择偶动机,确保相亲对象靠谱可信,不想落了个“人财两空”的结局。

如今公司已经注销,阿杉想要维权追责面临极大困境。记者几经努力,未能联系上该公司的相关人员。

律师提醒

警惕闪婚骗局

远离不法婚介

结合本案暴露的婚恋风险与婚介市场乱象,记者采访了阿杉的代理律师王小冰。

王律师指出,当下部分单身人群急于脱单成家,容易被“快速成婚”“跨省相亲”等噱头诱导,忽视感情基础的重要性,仓促选择闪婚,这类婚姻往往因双方缺乏了解、三观不合、生活习惯差异巨大,极易在短期内快速破裂,进而引发彩礼、财产等一系列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姻的建立应当以感情为基础,法律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对于双方未共同生活、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的情况,法院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通常会酌情支持返还部分或全部彩礼,本案的调解结果也完全符合这一司法原则。

针对婚介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王律师重点提醒,部分不法婚介机构甚至“黑婚介”,以高额服务费为目的,虚构相亲对象、隐瞒真实信息、仓促撮合闪婚,收取费用后便注销跑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民选择婚介服务时,务必牢记四点:一是核实婚介机构的工商资质、经营年限、固定经营场所,坚决拒绝刚注册、无口碑、无固定场所的机构;二是警惕速成婚姻等虚假宣传,这类承诺大多暗藏骗局;三是务必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信息审核义务、退费条款及违约责任,留存全部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四是若发现婚介机构存在欺诈、跑路等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立即报警处理。

王律师同时建议,单身人群通过相亲相识后,务必留出充足的时间相互了解,全面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婚史、家庭背景等关键内容,切勿草率领证。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坦诚相待,若婚后遭遇家暴、骗婚等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一味隐忍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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