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为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强化网络餐饮全链条监管,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持续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据悉,此次活动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征集范围包括四类,为:一是“幽灵外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符),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伪造涂改、借用冒用他人证照等问题;二是经营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的食品;三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问题;四是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等。
据悉,市民举报需提供相关违法线索的明确举报对象、时间、地点、具体违法事实等,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实名身份证件信息;举报线索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已掌握或正在查处。
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市场监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事项的通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的通知》给予相应奖励。同一线索仅奖励首位有效举报人。
举报渠道便捷多元,市民可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提交线索,也可前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窗口、基层监管所现场举报。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