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议2024年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住房公积金决算情况报告以及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审议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下辖支行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0人,其中,在编81人,非在编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718家,净减单位254家;新开户人数6.01万人,净增人数0.17万人;实缴单位28896家,实缴人数64.76万人,缴存额133.92亿元,分别同比下降0.87%、增长0.26%和3.07%。2025年末,缴存总额137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82%;缴存余额411.99亿元,同比增长9.2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29.87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9.22亿元,同比增长2.2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09%,比上年减少0.63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960.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35.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0%、16.0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5.2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5万笔727.4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5%、5.14%,贷款余额282.8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3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65%,比上年末减少8.8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722笔47600.97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66045.9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34032.3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笔166万元,当年贴息额382.31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2809笔585905.4万元,累计贴息29340.51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本中心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0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1.48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2.50亿元,1年以上定期55.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93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00485.50万元,同比下降6.39%。存款利息16312.0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4164.79万元,其他8.6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64628.19万元,同比增长7.2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9541.20万元,归集手续费2003.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24.69万元,其他558.8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35857.31万元,同比下降23.87%。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贷款风险准备金无需增提;提取管理费用2550.54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306.77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438.7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659.88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3462.3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5561.8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本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50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1.72万元,公用经费208.03万元,专项经费147.5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2789.63万元,不良率0.09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3462.31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1.8%,非企业单位占37.39%,灵活就业人员占0.8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7.82%,非企业单位占21.83%,灵活就业人员占0.3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7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20%,租赁住房占7.26%,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90%,出境定居占0.05%,其他占2.6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67.0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63%,比上年末减少0.0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64.2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5.77%。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6.28%,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3.60%,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12%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29.53%,30岁-40岁(含)占57.51%,40岁-50岁(含)占11.60%,50岁以上占1.3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9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08%。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5年,本中心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76%,比上年增加4.2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2025年持续支持无房职工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提取频次不设限,具体提取额度以距上次租房提取间隔月数,按每人每月1000元计算,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按每人每月1200元计算。
2.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025年持续支持职工购房追加首付提取,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亦可申请代际互助提取。
3.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2025年持续支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业主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补充电梯增设资金;2025年8月22日出台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提取政策,纳入泉州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在验收合格取得新电梯使用登记证一年内,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业主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4.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
2025年,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贷款首付比例为15%。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2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5年,本中心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归集使用科、贷款管理科、财务核算科、监督监察科、信息技术科。
2.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此前已获得受托业务资格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正式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正式开办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下辖支行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受托银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提取及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1)优化提取政策,释放政策红利。一是简化省内异地购房提取手续。职工省内异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需再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二是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2)升级贷款政策,强化住房保障。一是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提高。2025年1月20日起,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另加20万元(最高达120万元)。二是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规范业务办理,简化申报材料,同时细化含非住宅部分(储藏间、车位等)住房按揭类贷款申请“商转公”的计算方法,彻底解决特殊情形下的“商转公”办理难题。三是增强还款灵活性。2025年7月15日起,推出贷款缩短期限及变更还款方式两项服务,精准满足职工降成本、优规划的还款需求。
2.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上限标准:根据市统计局统计公布的202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5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3897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736元。
下限标准:2025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219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220元;2025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2045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204元。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
(2)贷款利率。2025年1月1日至5月7日,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35%、5年以上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775%、5年以上3.325%。
2025年5月8日(含)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1%、5年以上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525%、5年以上3.0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持续拓展服务事项。新增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商业贷款逐月还贷业务,进一步拓宽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支持范围。新增福建农商银行线上还商贷提取业务,节约办事时间,让职工从“一年跑一次”转变为“一趟不用跑”。新开通“线上逐月冲房租”业务,该业务从“柜面申请”升级为“线上办理”,达到“零跑腿”目标。
2.建立“好差评”机制。制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制度》,在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安装评价器,及时收集办事职工对服务的反馈,评价结果与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挂钩,促进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
3.丰富集成服务供给。新增“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个人身后”“员工录用”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事项,通过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统筹线上办事系统建设、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等举措,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提升行政运行效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
4.简化企业缴存申请。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不再需要提供经社保管理中心批准缓交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证明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营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5.实施还贷重启政策。允许逾期还款累计超3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还清逾期贷款本息,且正常还款2个月后,重新申请逐月提取还贷业务。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引入AI智能助手。本中心于2025年12月率先在全省公积金系统推出“智能助手”与“边聊边办”智能化服务,应用于“泉州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依托DeepSeek大模型与本地化业务知识库的融合应用,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引、智能应答等服务,创新实现业务边聊边办。智能助手7×24小时全天候在线,秒级响应群众诉求,精准解答群众问题,有效缓解线下窗口与12329热线服务压力,大幅提升职工办事便捷性与满意度。
2.推广贷款智能审批应用。持续优化贷款智能审批功能,完善业务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审批质效与服务便利度。积极推进贷款智能审批功能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助力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提质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公积金建设经验。
3.切实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开展《筑牢数据防线 守护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专题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风险隐患;组织攻防实战演练及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实战化防护与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用系统备案更新,强化系统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网络安全加固,提升基础设施防护等级;严格非法内联管控,筑牢内部安全防线。
4.稳步推进数据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紧盯存量贷款笔数、逾期贷款额等关键指标,全面排查整改数据偏差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可用。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通过与工商数据联审联查,清理完善单位重点信息3911条,持续夯实数据基础。截至2025年12月,中心电子稽核、质检工具问题率持续压降并趋于零,数据治理成效显著。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对标进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一系列荣誉。市中心获评市级平安单位、征信智能审批项目荣获2025中国信息协会数据要素应用创新大赛“数据要素赋能数字政府建设”赛道三等奖;安溪、永春、南安等管理部党支部获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2025年度“五好”党支部;伍珊瑜荣获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吴程煌荣获泉州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8件。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