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泉台管审投资[2026]15号》立项批复文件,张坂镇海堤巩固提升项目已正式立项实施。为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迁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区域:该项目涉及浮山村区域。
二、迁移范围:后溪底、烟墩山、三山尾等区域内,项目以实际放样为主,确认以所在村认定为准。
三、迁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各坟墓业主应在此期间到所在村委会登记并自行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墓依法依规统一处置。
四、请各坟墓相关业主相互转告,积极配合项目建设工作,按期完成坟墓迁移事宜,具体事项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
惠安县张坂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