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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9日

福建立法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

本报讯 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条例》填补了国内该领域立法空白,标志着福建在涉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上迈出法治化关键一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保护好、传承好。福建作为著名侨乡,遍布八闽大地的华侨故居、宗祠、侨批等遗存,既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连接海外闽籍乡亲与故土的精神纽带。长期以来,受权属复杂、年久失修、活化利用不足等因素制约,大量涉侨遗存处于“保护真空”地带。

此次《条例》系统总结我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实践经验和创新举措,厘清保护对象,首次在省级地方性法规层面明确“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定义——涵盖华侨故(旧)居、祖厝、宗祠等不可移动遗存,以及侨批、文书、手稿等可移动遗存,将此前散落在现有法律法规保护体系之外的众多涉侨遗存纳入法治保护视野,大大拓展了保护范畴。

该《条例》还鼓励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濒危的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数字化保存,建立数字化平台,实现遗存信息数字化采集、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利用。

据介绍,《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中新 新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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