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如今有不少影院在影厅座椅上加装按摩设施。然而,这类按摩座椅大多与普通座椅混排,线上购票环节鲜有明确标注,消费者往往到现场才知晓座椅属性。观影过程中,按摩椅背的震动、嗡鸣,甚至自动开启的按摩功能,严重干扰观影体验,部分座椅因加装按摩仪还出现空间狭窄的问题。(3月25日《法治日报》)
影院安装按摩座椅,初衷本是拓宽营收渠道、满足多元需求。对部分观众而言,扫码开启按摩功能,边看电影边放松,确实能提升观影舒适度。但现实中,这种增值服务却频频变味:购票平台鲜有明确标注,消费者往往到现场才发现,心仪的“黄金座位”是按摩椅,想换座只能选择视野不佳的边角位;按摩垫的硬滚轮硌着腰背,即便不开启功能,久坐也浑身不适;部分座椅还会突然自动启动,“嗡嗡”的震动声和突如其来的按摩,不仅打断观影节奏,甚至让人受惊。更有家长反映,孩子坐按摩椅时,按摩触点卡在后脑勺,整场电影都无法安心观看。这些体验,让“增值”变成了“添堵”。
问题的核心,在于商家对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的忽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以及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影院将按摩座椅与普通座椅混排,且在线上购票环节不作任何提示,相当于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黄金观影区”几乎被按摩座椅“霸占”,让消费者被迫接受附带按摩服务的座位,更是变相强制消费。这种“模糊战术”,本质上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增值服务异化为“捆绑消费”,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透支了影院的口碑。
让按摩座椅真正成为增值服务,需从三方面破局。其一,影院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在购票平台清晰标注按摩座椅的位置、功能及收费标准,让消费者提前知情、自主选择;其二,优化座椅设计,确保按摩垫可翻折或拆卸,让不选择按摩服务的观众,也能享受舒适的普通座椅体验;其三,规范按摩功能启动机制,取消强制自动体验模式,避免观影过程中,突然启动惊扰观众。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巡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查处,倒逼影院规范经营。
按摩座椅本身无过,关键在于是否尊重消费者的真实意愿。唯有守住规范底线,让增值服务回归以人为本的初衷,才能真正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赢,让观影体验既“增值”又“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