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苏凯芳)去年底,全省推广实施“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的就诊模式,为群众就医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不过,仍有市民因对政策实施细节不了解而产生误解。昨日,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服务中心就接待了一位对收费提出疑问的患者。
昨日,来自贵州的女孩小玲(化名)手持门诊病历及医疗收费明细,一脸委屈地走进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提出疑问:“一次就诊流程只会收取一次挂号费,可是你们医院却收了我两次挂号费。”据了解,小玲于1日下午前往该院妇科就诊,并接受相关检查,但检查结果当天无法出具。第二天一早,她携带着检查结果,再次前往妇科诊室就诊。其间小玲发现,收费明细上清晰显示,系统收取了她两次挂号费用。
事发后,工作人员仔细核查收费明细,很快找到了问题关键。原来,小玲前一天就诊时挂的是主治医师的号,而4月2日复诊时为其接诊的是主任医师,两者属于不同级别医师。工作人员耐心向小玲解释,医院的收费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此次收取两次挂号费并非违规操作,并出示了《福建省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就诊模式实施方案》,逐一对照条款为小玲讲解,让其清楚了解收费依据。小玲听完解释后,表示理解。
据悉,《福建省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就诊模式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核心是为了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减轻就医负担,实现“一次挂号、全程有效”。该方案明确,“一次挂号管一次就医流程”是指患者一次就医过程中,从挂号、就诊、检查检验到取药等各个门诊就医环节,原则上只挂一次号;若因检查检验结果无法及时回报而不能当天完成诊治,患者携检查检验结果就同一疾病至同一院区、同一科室、同一级别或下一级别医师处回诊的,无需支付二次诊察费。同时方案也明确了不适用情形:已完成门诊诊疗,但因疾病反复需要在短期内再次就诊的患者(如儿科的反复发热);急诊、多学科诊疗门诊、特需门诊、便民门诊,以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等;产科检查、康复阶段性治疗、口腔序列治疗、护理专科治疗(如换药、注射、输液)等需定期复诊的;患者初诊后、检查检验结果出具前,因其他疾病诊疗需求就诊的;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师回诊的。其中,患者主动要求由上一级别医师回诊的,需按规定另行收取诊察费,小玲的情况正属于该类情形,因此医院收取两次挂号费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