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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3日

司法护航 照亮“星孩”成长之路

在我们的身边,有一群特殊的孩子——孤独症儿童,常被称为“星星的孩子”(下称“星孩”)。4月2日,全国首部聚焦孤独症儿童成长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近年来,泉州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司法温情护航“星孩”,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保障深度衔接,用法治温度叩开“星孩”封闭的心门。□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钱沛云 陈静岚

一份判决书里的“特殊陪读”

“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这份写进判决书的承诺,让患有孤独症的小万(化名)在父母婚姻破碎后,依然拥有完整的爱。

2019年,刚满3周岁的小万被诊断为精神发育迟缓。此后几年,小万的父亲蔡先生遍寻医治方案,从一名茫然无措的父亲,逼成了“半个专家”。2020年至2023年间,蔡先生取得多个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

然而,2024年,蔡先生和妻子许女士感情破裂,开始分居并最终走上法庭。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小万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许女士认为,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不应因离婚而改变其熟悉的生活环境;蔡先生则强调,自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小万提供更科学的照护。

石狮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林雪迎深知,对于“星孩”而言,稳定的情感陪伴和专业的康复训练同样重要。如果简单判决抚养权归属,或许能了结一桩案子,但留给孩子的,可能是难以弥合的情感缺口。

“离婚了,你们依然是孩子的父母,是他人生中最不可替代的两个人。”林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引导他们从孩子的角度思考,努力寻找最有利于孩子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小万由双方共同抚养,轮流陪读。

一场跨越双城的“特殊家访”

今年3月初,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郑敏提着一袋礼物,前往莆田市荔城区见一个特殊的当事人。

小莹(化名)是一名“星孩”,伴有智力残疾。她的父亲王先生失联已久,母亲林女士既要忙于生计,又要照看孩子,生活的重担让这个“单亲妈妈”几度崩溃。无奈之下,她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王先生支付抚养费。案件上诉到泉州中级人民法院时,郑敏意识到,对于这样的特殊家庭,一纸离婚判决远远不够。她决定做一次家访,去见见这个特别的孩子。

起初,林女士对郑法官充满戒备。经当地法院协助,林女士同意将见面地点改到离家最近的荔城区人民法院。回访那天,林女士把怯生生的女儿紧紧护在身边,郑法官蹲下身轻声与小莹打招呼,陪她看新买的画册,玩有趣的玩具。待孩子慢慢适应陌生环境后,郑法官开始向林女士询问孩子的病情和家庭的实际困难。

从医疗开销到生活琐事,从康复训练的断断续续到独自照料的力不从心,郑敏一一记在心上。回访之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惠安法院、荔城法院、荔城区妇联和残联等相关部门,为小莹的康复医疗、生活学习“把脉会诊”,共同商讨后续帮扶方案。

“司法不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它应该是有温度的。”郑法官说,“对身处困境的特殊孩子来说,法院的每一次伸手,都可能成为照亮他们生命的一束光。”

一条叩开心门的“求学之路”

在永春县一个群山环抱的小山村里,“星孩”小飞(化名)的父母离婚了,他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虽然已经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但普通学校显然不适合小飞的情况。

2024年,小飞父母的离婚纠纷经永春县人民法院罗法官主持调解后结案。不过,罗法官的心始终牵挂着小飞。

“绝不能让孩子困在沉默的角落里。”回访得知小飞的情况后,法院随即协同当地镇政府,梳理特殊教育资源支持,联动启蒙社工将小飞纳入专项个案管理,最终为他叩开了永春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大门。金秋9月,小飞成功入学。法官再次回访时,曾经终日独坐在角落的小飞,这次竟主动打开了家门。罗法官说:“对‘星孩’来说,接受合适的教育,是他们融入社会的第一步。我们能做的,就是帮他们迈好这一步。”

4月1日,永春县人民法院分别与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孤独症关爱服务工作小组签订共建协议,推动司法保护与社会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深化“桔灯护航”品牌建设,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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