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经营者认为,只要卖的是正品,就不会触犯法律。真的如此吗?记者了解到,有人为牟利低价囤积美妆产品后,刮除商品防伪码、溯源码再销售,虽然卖的是正品,但是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融媒体记者 陈灵 杨泳红 通讯员 吴建璋
案情:
商品虽是正品
防伪码却被刮涂
近期,某知名美妆品牌公司维权团队发现,淘宝平台一家网店以远低于官方指导价的价格销售其热门保湿面霜、精华液等产品。为核实情况,品牌方委托公证机构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购买了涉案多款产品。
经查验,涉案商品确为品牌正品,但外包装盒、瓶身底部的防伪码、溯源码等所有可用于产品溯源的标识均被人为刮除,消费者无法通过官方渠道查验商品真伪,也无法享受品牌提供的退换货、质保等正规售后服务。品牌方认为,该店铺的行为破坏了品牌正常的价格体系和流通秩序,损害了品牌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南安市人民法院。
审理:
构成不正当竞争
停止销售并赔偿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先与被告沟通了解情况。该网店经营者称是为牟取差价,通过朋友的会员账号从其他平台低价囤货,为防止品牌方查处跨区域“串货”行为,在发货前故意刮除商品上的全部溯源信息。
法官详细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虽然其销售的是正品,但刮除商品溯源标识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法官也耐心倾听了被告的陈述,了解到其经营规模小,主观上并无恶意诋毁原告品牌的意图,且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已主动下架了刮码商品,认错态度诚恳,亦向原告承诺,今后将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绝不再次实施类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过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销售所有刮码的该品牌美妆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提醒:
应从合法授权渠道进货
保留完整防伪和溯源标识
法官介绍,“卖正品就不违法”是很多经营者都存在的法律误区,刮码销售看似只是规避品牌管理的“小聪明”,实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实施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刮码销售行为造成商品信息丢失,破坏商品包装完整性,影响商品来源的识别功能,影响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信任,导致消费者无法查验商品真伪、享受正规售后服务,也妨碍了商标权利人对商品的流通管理、产品质量追踪,导致商标权人商誉受损、增加管理难度,最终损害整个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法官提醒,经营者应通过合法授权渠道进货,不得通过刮码、撕标等方式规避品牌管理;消费者在购买美妆产品时,务必查验完整的防伪和溯源标识,切勿贪图低价购买“刮码货”,以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