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去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将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法工委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以及高校专家、律师等组成立法专班,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先后召开近50场座谈会、书面发函征求意见9轮,深入全市120余家企业调研论证,汇总梳理各方意见1000余条。同时,征求“晋江经验”的见证者、践行者、受益者——晋江市部分老领导、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聚焦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堵点,创新以“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篇章结构,将“六个始终坚持”的核心要义融入具体条文,首次采用指引句的方式对相关章节进行概括,共七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资源要素配置、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城融合发展、政府服务保障、附则。
“《条例》突出精神传承、侨台优势、政企互动、实体经济、品牌战略等极富泉州特色的元素。”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表示,《条例》将“晋江经验”在长期传承发展中积累形成的坚守实体经济、良性政企互动、重视品牌建设、鼓励创新创造等成熟经验,以及一县一特色、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实践成果予以固化、规范,为泉州在新征程上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