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颜雅婷 通讯员陈梅梅)4月29日,备受关注的《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下一步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泉州是“晋江经验”的发源地。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六年七下晋江,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涵的“晋江经验”。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晋江经验”现在仍然有指导意义。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历史性写入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
“泉州作为‘晋江经验’的发源地,制定《条例》正当其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的关键阶段,以立法形式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泉州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时代需要,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