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记者获悉,日前,省工信厅启动常态化申报《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全年开放征集,企业可随时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
《指导目录》征集的技术装备产品须符合《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和扶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关于首台(套)技术装备认定的有关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产业政策等条件。根据《办法》,首台(套)技术装备评定重点领域为高端装备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产业和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所需的先进技术装备。值得注意的是,已在上年度初次列入《指导目录》的项目,如无变更,本年度无需重复申报。
据悉,《指导目录》动态调整更新。对具有较好技术先进性、创新性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新增列入《指导目录》;对已认定为首台(套)技术装备,或不再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等的项目,从《指导目录》中删除;对已认定为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同系列项目,若无重大技术突破,原则上不再列入;对相比原目录具有更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项目,予以迭代更新;对与原目录为同类装备的项目,予以归并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