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有效释放公共停车资源,全市各县(市、区)公安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都于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正式启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整治行动将持续至7月20日。□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赵美缘 蒋巧玲 文/图
限10日内自行清理或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覆盖各地全域,包括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及配建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
重点整治六大违法行为:一是“僵尸车”,长时间无偿占用公共道路及其两侧、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停车资源,长期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机动车。二是乱停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在道路上违规占道停车、不按规定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内“一车占两位”或车身超出停车泊位;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公共通道等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在学校、医院、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道路违法停车、违规占道等候。三是私占车位,擅自设置地桩、地锁、锥桶、石墩、杂物等障碍物,圈占、霸占公共停车泊位,阻碍他人正常停车的行为。四是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将配建停车场(库)擅自改作仓库、商铺、住房等其他用途,导致停车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行为。五是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未经合法审批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行为。六是其他非法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
通告明确处置措施,对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及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与整改工作。逾期未自行清理整改的,由公安交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联合处置。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持续拉网式排查乱象
结合全市停车管理实际,我市于5月启动停车资源乱象全覆盖排查工作。组织各地公安交警、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小区配建停车场(库)、临时停车点等各类停车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
5月22日15时许,晋江交警联合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池店镇中骏四季花城2期旁的福塘路,处置沿路的“僵尸车”。在一辆积满厚灰和落叶的蓝色小车前,交警拨通了车主电话,告知若不前来将车开走,将对该车进行拖移,但对方表示当下没有时间。交警告诉记者,此前,他们曾多次电话联系该车车主,但对方每次都以“有事”推托,拒不挪车。鉴于车辆严重阻碍交通,联合执法组决定依法实施强制拖移。“车辆长期停在路边,不仅难看,还浪费资源,拖得好。”现场,不少市民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表示支持。截至5月24日,晋江全市累计清理各类违规占位440多起,大量被占车位重新盘活。
5月25日上午,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片区中队在南安市区开展整治工作。在保利香槟公馆小区和福溪小区周边,多辆小车违规停放在斑马线附近,部分电动车占用规划的小型汽车泊位。“这里不能随意停车,请将车开到停车位。”对于随意停放的小车,执勤民警通过短信、电话迅速联系违停车主前来挪车。对占用汽车泊位的电动车,民警则统一将其转移至临近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并对在场车主进行规范停车宣传教育。据悉,此次行动至今,南安累计开展各类路面巡查500余次,纠正违法停车行为4000余起,有效净化了城市道路通行及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