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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

“阳光”是业委会最好的“防腐剂”

□黄祖祥

近期,丰泽区宣判一起业委会成员职务侵占典型案件——2025年5月26日至11月21日,蒋某利用担任某小区业委会财务委员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小区公共收益共计65.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投资理财等私人用途。经有关部门查明事实、依法审理,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退赔。这起案件深刻暴露了当前部分小区业委会的监管漏洞,敲响了基层治理现代化、规范化的警钟。对此,丰泽区住建局专门开展一场“沉浸式”法治教育课,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以及部分业委会成员、物业企业负责人现场旁听此次庭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从源头上防范业委会廉政风险。

公共收益管理是小区治理的“晴雨表”,更是检验业委会公信力的“试金石”。在这背后,业委会监管看似“小事”,实则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因小区业委会运行失范而导致的乱象,成为各地基层治理普遍存在的痛点,比如准入把关不严,导致少数品行不端、动机不纯的人员混入业委会;财务管理混乱,公共收益成为“糊涂账”,甚至被私自挪用、侵占;履职严重缺位,不少业委会形同虚设,对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不力,甚至与物业公司形成利益捆绑;监督机制缺失,街道社区指导监督不到位,业主罢免维权渠道不畅,事前预防体系不健全,往往等到问题爆发造成严重后果才进行事后惩戒。这些问题的积累沉淀,不仅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更激化小区矛盾,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作为连接业主、物业与社区的关键枢纽,业委会本应是全体业主权益的“守护者”,却在少数人手上异化成中饱私囊的“自留地”。如何织密监管网络、规范业委会阳光运行,成为当前泉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重要课题。

加强业委会监管,首要在于把好源头准入关,从选人用人上筑牢第一道防线。选好业委会成员,关键在于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机制,防止候选人“带病参选”。在人选深入“摸”、资格从严“把”的基础上,各地可以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联合公安、住建等多部门的候选人联审制度,优先推荐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懂财务懂法律的党员业主参选,同步明确负面清单,坚决将有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行为、利益关联的人员挡在门外,真正把业主信得过、靠得住、能办事的人选挑进业委会,筑牢信任基石。

加强业委会监管,核心在于激活群众监督力量,让业委会在阳光下运行。业主是小区的主人,也是业委会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者。各地要积极鼓励小区成立事务监督小组,由业主代表、党员、退休干部等组成,对业委会决策、财务支出、合同签订等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审查业委会工作、罢免不称职成员,降低业主维权门槛和成本。要打通信息公开的阳光通道,强制要求业委会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维修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内容,第一时间通过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发布,确保每一位业主都可查可质疑。这种“指尖上的阳光”,让监督变得触手可及、让参与更加便捷高效,业主一旦发现账目不清、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可第一时间向社区、街道或住建部门反映,有效遏制业委会的不作为、乱作为。

加强业委会监管,关键在于强化部门履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各地街道、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程参与业委会的组建、换届和日常运行指导,建立业委会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选聘物业、动用维修资金、大额公共收益支出等重要决策实行前置审核。要建立健全业委会履职考评机制,推行业委会“选前培训”和“离任审计”,持续提升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议事协调和小区治理能力,推动业主自治走向规范化、专业化。

让业委会在阳光下运行,本质上是回归居民本位,保障业主当家作主的权利,也是破解业委会信任危机的最可靠路径‌。期待泉州各地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切实把好准入关、激活监督权、织密监管网,让业委会以更加阳光透明的本色运行,更好地维护业主权益、服务小区发展,让每个小区都能成为业主安心、舒心、暖心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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