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柯铭鼎 陈博杰 融媒体记者陈淑华 张雯 陈云青)3日,在泉州市泉港区政务服务大厅,泉州市港隆物流有限公司领到全省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这标志着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福建正式落地,重点液态食品的道路散装运输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植物油、酒类等重点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因车辆设备反复使用、跨区域流动性强,极易发生交叉污染,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2025年9月完成修订、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重点液态散装食品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依据这一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年2月出台并发布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
面对这一全新的许可事项,泉港区市场监管局秉持“审批从严、服务靠前”的理念,迅速展开行动,一方面组织全员学习新规,开展宣传培训,另一方面全面摸排辖区内食品运输企业的底数,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需求,指导企业建立涵盖运输过程管理、设施设备维护、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装卸记录等一整套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查与现场核查,在确认泉州市港隆物流有限公司符合法定准入条件后,泉港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为其发放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助力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有了准运证,企业运输环节更规范,食品安全更有保障,我们开展业务也更有底气了!”港隆物流负责人陈龙彬难掩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