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年前装修房子时,书架是我执意要在角落里留下的,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囊中羞涩,却笃信这辈子与文字有缘,想给文字留个位置。如今二十余载弹指而过,当初的墙面已微微泛旧,唯有这个角落,被岁月填得满满当当,住着的,多是旧书,宛如陈酿。
那天偶然瞥见认真读过的一本老书,尘封的记忆瞬间被点亮。轻轻拂去灰尘,我仿佛看见儿时那条幽深的小巷,看见那个为一个字眼纠结半天、浑然忘我的少年郎,正隔着几十年的光阴,从泛黄的书页间探出头来,一如往昔。
其实,所谓好书,我早已忘了是哪阵风把我吹向它的。只记得初见时,便被那方寸之间的文采与趣味俘获。它像一面镜子,照见我文字根基的浅薄,也治愈了我乡音的焦虑。书卷的情义,从不只因作者的才华和名气,更多时候,只是普通人用书当舟,渡自己,也渡他人。
我生于乡野,长于阡陌。农村小学留给我的,不仅是田埂上的纯真,还有那乡音烙印深刻的一口顽固“地瓜腔”。母亲常说:“你姐拼音好,是运气,遇上了没口音的老师。”我深以为然,也因此自卑。正是这份自知,让我对书有了近乎虔诚的依赖——现实里,n与l、f与h在我口中常常纠缠不清,但在书里,它们界限分明,秩序井然。是书,给了我秩序与底气。
后来,习惯了在烟火里修篱种菊,在冥想与独处中寻找缝隙。我享受那种“与孤寂握手言欢”的状态,就像儿时在村口,蹲在老树根下就着夕阳慢悠悠地啃甘蔗:我自倾怀,君且随意。
随着书读得多了,笔下自然也有了些许变化。初中时有件趣事至今难忘:一次考卷作文写得不甚满意,时间却不够重写了,我心一横,索性在文末自我剖析,写下自评。那位慈眉善目的语文老师,竟在课上念了我的作文,叹曰:“老夫耕耘教坛数十载,头回见学生给自己的文章写评语,且评得中肯。”那一刻,我知道书卷之气已悄然渗入骨血,不再是装饰,而是底色。
近些年承蒙几位文学指路人的鞭策,我也试着以心为笔,以情为墨,应约涂抹了几篇拙文。虽偶有火花照亮庸常,但我深知:文章不过是两千多常用字的排列组合。我这点火候,既不敢妄称“写作”,更非以此谋生,至多算是“烟火里谋生,文字里谋心”。
如今书架上的书,纸页泛黄,边角卷曲,像被时光染上了浓淡不一的秋色。它们是书房里沉默的老友,在时光里,却站成了我生命的旁注。每当我敲键盘敲到指尖麻木,担心提笔忘字、辜负仓颉造字的苦心时,总会回头看看它们——它们安静地立在那里,便是一种心安。
然而那天,我要找本书翻阅,居然发现一撮细碎的纸屑。我真的忍无可忍。可恶的老鼠,竟钻进书隙啃咬。鼠辈不识字,何故啃我书?是想读读《诗经》里的“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还是想在我面前证明“鼠不可貌相”?可怜几本老书破了相,着实郁闷。转念一想,倒也释然。连老鼠都惦记的书,大约是真的有滋味罢。
老书如陈酿,翻开,便是岁月在低语。本是寒门乡野之人,却得几分书卷相伴,已是莫大的福分。月如初,天已暮。不求文似看山,只愿词能达意。半世荒唐半世癫,人情练达即文章,书卷有味即清欢。如此寡心清寂,甚好。
时光走笔,岁月成章。书卷有情——有情在陪伴,有情在滋养,有情在那一页页泛黄的纸间,藏着一个少年从乡野走向远方的全部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