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下称“规范”)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今年3月规范发布后,各家信托公司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风险等级管理以及代销渠道管理。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具备统一执行标准,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将加强内控,完善销售端和资产端的合规治理,走向“卖者尽责”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规范是信托行业首部系统性的适当性管理自律规则,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遵循“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
具体来看,规范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信托公司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二是信托公司应当划分产品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三是产品代理销售机构在产品风险等级划分、销售管理、投资者分类与评估分级、适当性匹配、内控管理等方面可参照规范执行;四是强化自律管理。
一家头部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坦言,此前,信托产品风险评级工作主要由业务和销售部门完成,缺少完善的评级机制和隔离制度。而且,当代销机构与信托公司风险定级不一致时,往往以更低风险标准对外推介。在此背景下,投资者与信托产品之间的风险错配时有发生,由此产生了大量投资纠纷。规范将引导信托业告别粗放式销售,优化资产端与资金端的风险匹配。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帅国让表示,规范的核心内容在于“产品五级风险分级+严格匹配+非公开销售+可回溯管理”,延续了近年来穿透式的监管思路,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及事中管控。与此同时,规范的实施旨在以自律补监管,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从而推动行业告别粗放式销售,回归主动管理本源,提升行业合规与风控水平。
据悉,根据规范要求,不少信托公司进行了资管产品风险等级管理及代销渠道层面的全面优化。平安信托称,规范发布后,公司在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风险等级管理方面持续加强自我要求并不断完善。华东地区一家信托公司的标品业务人士透露,规范发布后,公司对于财富条线的销售行为更加谨慎,并持续优化产品风险等级制度。 (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