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不按时给抚养费,另一方就干脆不让探望孩子,这样的家庭矛盾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近日,德化县龙浔镇一对离异夫妻因抚养费、探视权积怨爆发,男子多次上门滋扰引发多起警情,好在当地民警、网格员、村干部联手温情调解,终于解开双方多年心结,妥善化解这场家事纠纷。□融媒体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许华森 文/图
家事纠纷升级
暗藏治安风险
王某与李某原本是一对夫妻,育有一个孩子。婚后,双方因故无法相处,并办理离婚手续,孩子交由女方李某抚养,双方当初约定男方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可离婚后,王某迟迟没有兑现抚养费承诺。李某心里有气,便以此为由,坚决不让王某看望孩子。
一边是父亲见不到孩子思念心切,一边是母亲独自带娃却拿不到生活费,两人互不体谅,矛盾越闹越僵。王某见探视屡屡受阻,情绪彻底失控,接连做出半夜敲门、私自断电等过激行为,上门滋扰李某日常生活。短短数月里,邻里不堪其扰,为此多次报警,原本简单的家事纠纷不断升级,不仅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还暗藏治安风险。
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民警介绍,接到报警后,他们多次出警处置,但每次单纯出警劝导、简单处罚都只能暂时平息冲突,无法从根源化解两人心里的疙瘩。为此,当地立即启动“警格+网格”融合联调机制,组建由社区民警、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组成的调解小队,上门开展多轮谈心疏导。
轮番讲法开导
双方达成和解
“探视权受法律保护,但为人父母,先履行抚养义务是底线。”网格员连梅香拉着王某耐心讲道理,一边讲明不付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边安抚他想见孩子的心情;工作人员又单独和李某沟通,告知她不能以对方欠抚养费为由,剥夺父亲探视孩子的合法权利,阻拦探视同样不合法律规定。
工作人员情理兼顾、法理相融轮番开导,慢慢消解了两人长久以来的对立情绪。经过反复沟通,王某主动承认自身过激行为的错误,当场承诺补齐拖欠的全部抚养费,今后按时足额承担孩子生活、教育开支;李某也放下心结,同意按照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方式配合王某探视孩子。现场,两人签下书面和解协议,多年矛盾就此画上句号。
据了解,龙浔镇持续深化“警格+网格”基层治理模式,整合民警、网格员、村干部多方力量,搭建矛盾闭环化解渠道。今年以来,全镇已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辖区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8.6%。
抚养费与探视权
两者互不挂钩
民警提醒,不少离异父母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对方不付抚养费就能不让探望孩子,或是探望受阻就可以停付抚养费,其实法律明确二者互不挂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孩子的亲子关系不会因离婚消失,没直接带娃的一方必须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于孩子日常吃喝、读书看病,这是不能推脱的法定责任;同时这一方也拥有正常探望孩子的权利,负责带娃的一方有义务配合见面,不能私自阻拦。
只有当探望行为会伤害孩子身心健康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暂时中止探视,单纯拖欠抚养费并不构成阻拦探视的合法理由。如果一方拖欠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调解、起诉追回钱款;若是探视被无故阻挠,也能走法律途径保障见面权利,切勿采取上门滋扰、断电堵门等过激方式激化矛盾,那样做既伤害亲子感情,还可能触犯治安管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