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范金林)记者获悉,近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示,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共计1040万元,专项支持全市省、市派驻村干部驻点村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提升。
据悉,本次资金覆盖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8个县(市、区),对应全市22名第七批省派、30名第十七批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的驻点村,计划落地扶持项目52个以上,实行每村20万元标准化补助,精准保障驻点村补齐发展短板。
根据分配方案,资金向乡村振兴任务较重山区倾斜,其中安溪获300万元、永春、德化各220万元,南安120万元,晋江、石狮分别安排80万元、60万元,泉港、惠安各20万元。资金将聚焦两大核心方向:一是扶持驻点村培育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二是完善村内道路、水利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地需落地对应数量产业或基建项目,筑牢乡村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