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张雯 通讯员梁宇锋)连日来,永春县多部门联合发力,通过发布安全生产倡议书、开展百企共创安全大宣誓大培训大承诺活动、组织房东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等措施,引导相关负责人树牢安全思想自觉,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行动,永春县重拳出击,查处三起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案示警,督促各经营主体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疏散通道遭堵
两家服装加工厂被查处
疏散通道是应急救援的“绿色通道”,更是人民群众的“生命通道”。连日来,桃城镇持续深化工贸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紧盯辖区服装加工厂、九小场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关键点位从严排查整治,对堵塞通道、封堵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公开曝光。
桃城镇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专项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源服装加工厂存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另一家某莉服装加工厂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问题。
当日,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之规定,对两家企业直接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清理通道杂物,确保整改到位。
执法人员提醒,建筑物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均为常见的疏散通道,是紧急情况下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撤离的专用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堆放杂物占用、封堵。杂物堆积易遮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装备,还会影响消防员救人救火,延误逃生时机。
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一服务机构被临时查封
近日,永春县消防救援局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达埔镇一教育服务机构(使用功能:儿童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仅一个,存在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
经研判,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儿童自救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疏散通道不足将严重影响人员疏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县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执法过程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向单位负责人耐心讲解政策法规,讲明火灾隐患的危险性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依法下发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程序贴上封条。同时,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在查封期间应履行的职责,并要求其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