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黄钰颖)7月29日0时58分,泉州市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丰泽区丰泽街道丰田路一酒吧内“烟雾很大、呛得难受”。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充足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立即对涉事建筑1层至3层、楼梯间电梯井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火情侦察与人员搜救。经细致排查,确认现场并无火灾险情。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起警情系人为谎报。原来,违法行为人张某川、张某玲因与酒吧工作人员发生赔偿纠纷,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虚构事实拨打119谎报火警。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川、张某玲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19火警电话,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消防提醒:请广大群众共同爱护“生命热线”,切勿因恶作剧、一时赌气、寻求刺激等心态谎报火警。遇真实火灾时,请准确说明事发地点、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困等关键信息,如实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