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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2日

朋友圈骂前老板“老登”被起诉

表达自由应恪守底线

□王志顺

近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处理一起朋友圈吐槽引发的名誉权纠纷。“00后”小刘离职后,在朋友圈使用“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等贬损用语,指控前老板蔡某图谋不轨、拖欠工资、逼迫离职,并附上嘲讽配文。蔡某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起诉,要求小刘删帖、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5000余元。小刘辩称自己并无诋毁恶意,朋友圈设置“仅前同事可见”“三天可见”,传播范围有限,不构成侵权。法院认为,小刘言论含年龄贬损,相关指控缺乏证据,即便设置权限,言论仍在同事圈层传播,具备侵权风险。经调解,小刘意识到自身不当,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并履行完毕。

“老登”多见于网络社群戏谑互动,但这类词汇一旦脱离虚拟场景,直接指向现实中的特定自然人,再叠加带有年龄羞辱色彩的评价,口头玩梗便转化为针对性人格贬损。微信朋友圈属于开放社交传播场域,并非纯粹用于自我记录的私密载体。分组仅起到筛选浏览人群的作用,无法杜绝截图留存、口头转述;时效限制只能调整展示时长,不能抹去信息已经向外传递的既定事实。言论一旦抵达第三方,就具备持续扩散的可能。在职场熟人圈层中信息流转本就频繁,即便没有面向全网广泛传播,在特定圈子散布贬损言论,同样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按键伤人”绝非夸张表述,屏幕前敲下的文字能够跨越虚拟空间,对现实个体造成切实伤害。微信朋友圈既是普通人记录日常的载体,也是受到法律约束的公共社交空间。表达自由,必须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作为前提。遇到矛盾纠纷,应优先选择法定渠道化解争议,切忌在社交平台肆意倾泻负面情绪。

恪守言论表达底线,既是尊重他人人格尊严,也能有效规避自身卷入法律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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