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为规范全市停车场收费系统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广告发布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合规提示,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相关经营行为划定合规红线,督促各停车场经营者、广告活动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在广告内容方面,监管部门要求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禁止性内容。发布的广告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的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确保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应当在广告区域的显著位置清晰标明“广告”字样,严禁以“推荐”“温馨提示”等文字替代广告标识。
在弹窗广告关闭功能硬性规范方面,监管部门要求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应当清晰标注关闭标志,实现一键关闭,严禁出现下列情形:一是未设置关闭标志或者需计时结束方可关闭广告;二是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难以定位,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三是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操作;四是在浏览同一缴费页面过程中,关闭一个广告后,继续弹出新的广告,影响正常缴费操作;五是在用户关闭广告后,变相暂停或者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同时,禁止诱导欺骗用户点击广告。在扫码缴费页面弹窗广告,不得以下列方式欺骗、误导用户进行点击、浏览广告操作:一是虚假的红包、奖励、优惠等福利承诺;二是虚假的播放、开始、暂停、停止、返回等标志;三是虚假的系统或者软件更新、报错、清理、通知等提示;四是其他欺骗、误导用户进行点击、浏览广告的方式。
监管部门要求,停车场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平台发布的违法广告,应当予以制止。弹窗广告不得遮挡缴费金额、二维码、操作指南等页面关键信息,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方可缴纳停车费,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当对平台内发布的广告开展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处置措施,并留存相关记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民可对违法广告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广告,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者通过闽政通虚假违法广告随手拍小程序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