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陈女士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8月11日晚,石狮市湖滨街道辉濠路沿街路段发生一起险情,高层住户的一扇窗户脱落,砸中停在沿街的一辆汽车前挡风玻璃,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此次事件也为老旧高层住宅居家安全敲响警钟。
□融媒体记者 苏珊镕
讲述 一声巨响引发商户担忧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辉濠路59号门口的事发停车位看到,现场玻璃碎片、窗框残骸已清理完毕,该车位正常停放车辆,看不出此前曾经发生过高空坠物险情。
一名保洁人员向记者回忆,事发当晚8点多,她在马路对面不远处,听见巨大声响后立刻前往查看。坠落物是一扇铝合金推拉窗,砸中停车位上的黑色汽车,车辆前挡风玻璃大面积碎裂,窗框直接压覆在前挡风玻璃与引擎盖上。“好在车上无人,真是太惊险了。”
“当时听到‘砰’的一声,吓了一跳,我赶紧出门查看。”沿街一家商铺员工林先生介绍,事发时该路段人流量较大,所幸没有人因此受伤。另一家商铺员工则表示,夜晚视线不佳,无法判断窗户具体来自哪一户。
多名商户同时表示,希望楼上业主、住户定期检修家中门窗设施,及时维护老化窗体配件,从源头杜绝坠物风险,共同守护沿街通行安全。
物业 将常态化做好安全宣教
经多方核实,这扇坠落的窗户来自事发路段后方建德花园二期小区的高层住户家。该小区建成已有20多年,部分楼栋紧邻沿街商铺与城市道路,下方为公共通行区域与临街停车位。
记者从小区物业方面了解到,本次坠窗事故警情由车主主动报警。接警方通知后,物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场配合开展楼栋排查工作,确认坠落窗户来自小区6号楼一住户家。据介绍,涉事业主与车主沟通后,已处理完毕。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针对高空安全问题,小区日常通过业主群推送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安全提醒,告知业主定期自查家中门窗、妥善收纳阳台外置物品,提高居家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物业将持续强化楼栋高空安全提示工作,做好小区安全保障。
律师 业主为首要责任主体
就此类高层住宅窗户脱落砸坏车辆事件,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宗伟作出专业解读。
刘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刘律师进一步解释,如果窗户脱落是由门窗产品缺陷、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在向车主赔付完毕后,可依法向开发商、门窗生产厂商追偿。若受损车辆停放于公共停车位,车主属于合法停放,自身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窗户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不属于物业公司强制检修的范畴。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履行安全警示义务,且事前并未收到窗户松动等安全隐患的反馈,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知晓相关安全隐患,却未履行提醒、督促整改的义务,则需要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