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苏晓晖 郑珺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开展2026年泉州市标准化工作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据悉,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完成但还未申报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可申报本次补助。申报主体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及“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标准制修订主导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涉黑涉恶企业不得申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规定,我市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
上述项目中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以及涉及食品安全项目的,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补助标准可比其他同一等级项目上浮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属标准制定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属标准修订主导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8万元、5万元、2.5万元的补助。对获“福建省标准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3万元、1万元的补助。多个单位同时参与一项标准制修订获得国家、省标准贡献奖的,只补助等级最高、排名最前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