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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4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月10日前资格认定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在“闽政通”App“福建智慧资助”模块提交资格认定申请(CFP 图)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陈森森)近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公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

我省生源地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三家银行共同承办,不存在任何第三方代办机构、不收取任何办理费用,请按本公告的渠道办理贷款手续,切勿轻信其他渠道营销宣传。

我省生源地贷款面向福建省生源(不含厦门),录取或就读于全国普通全日制高校(含高职、民办、独立学院)并具有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可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等三家银行中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办理贷款,银行选定后不可变更。三家承办银行生源地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完全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在“闽政通”App“福建智慧资助”模块提交资格认定申请、自愿选定承办银行。贷款资格认定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0日24:00,请及时参与认定,未经贷款资格认定或贷款资格认定未通过的学生,无法办理正式贷款手续。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高校在校生本年度已经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档次的学生,需进入本模块选定承办银行,无需提交认定材料。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学生开具任何贷款证明。需要提前准备的申贷材料包括:借款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声明书(线上签署或手写拍照)、录取通知书(新生)、学信网六个月内的学籍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学生本人银行卡、学校相关收费标准、贷款资格认定可能需要提交的佐证资料。

学生和各承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线上签约,需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同意)。合同签订后,学生可从系统下载《贷款证明书》,持《贷款证明书》可通过高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校报到后,按《贷款证明书》的指引办理到校确认手续。银行按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发放至学校账户,生活费部分发放到学生账户。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按承办银行要求每年办理续贷手续。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的,需办理继续贴息的手续并申请还款计划变更。毕业后按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维护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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