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高慧子)近期,新修订的《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针对性补齐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监管短板,新增细化处罚条款,以刚性制度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屏障。
未成年人文身易对身心发育、学业就业造成长期负面影响,是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整治领域。此次新规进一步收紧监管尺度、细化治理举措,明确硬性法律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新规全面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清晰划定行业经营红线。全省所有文身门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及其他可能涉及文身服务的经营主体,必须在经营入口、文身操作区、收银台等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警示标识。同时,经营者对年龄存疑的消费者,必须严格核验身份证件,杜绝各类违规操作行为。
本次条例最大亮点是补齐以往监管空白,专门新增未张贴禁入标志的专项罚则。根据规定,经营主体未按要求张贴警示标识的,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重在源头管控、常态长效。新规施行后,我省将坚持从严监管与宣传引导双向发力,通过常态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力量开展科普宣传,引导青少年认清文身的长远危害,树立健康审美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