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某在石狮一家商行消费离店时,因滑倒被门店门口未做防护、无警示标识的铁皮引坡边缘割伤左手,造成神经、血管断裂,后续因赔偿协商无果诉至法院。经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机制介入调处,厘清商家安全保障义务与消费者审慎注意责任,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案结事了。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玉玲
事发
离店发生意外
顾客摔伤送医
“刚从店里出来,没想到被门口这块铁皮刮得手上血管、神经都断了!”想起事发那一幕,张某仍心有余悸。
今年6月,张某到石狮某商行(以下简称“商行”)选购货品后结账离开,岂料刚踏出店门,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左手不慎被商行放置在门口的铁皮引坡侧面边缘割伤。
事发后,张某被送往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左手掌割伤、左手尺神经浅支分支断裂、左环小指指总动脉断裂……需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接踵而至,张某多次找商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商行诉至石狮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案件受理之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依托石狮市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到特邀调解员林志忠处开展调解。
进展
针对争议焦点 制定调解策略
接手案件后,林志忠第一时间梳理病历资料、事发现场情况等案情细节,研判双方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量身制定调解策略。
调解初始,气氛有些僵持。“是他自己走路不小心摔倒的。这块铁皮引坡我们平时运货都要用。我们没有过错,不该赔钱。”商行负责人态度坚决,觉得责任不在己方。张某却并不认同:“那块铁皮边缘锋利得很,旁边既没有防护,也没有警示提醒,这才是我受伤最主要的原因!作为店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
一边是受伤之后身心俱疲的当事人,一边是拒不认责的商家,两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见此情景,林志忠决定分开做双方工作,法理讲透、情理说通。面对商行负责人,他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释法,讲明门店出入口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摆放铁皮引坡用于运货固然是经营所需,但锋利的侧边没有做任何包裹、防护处理,客观上埋下安全隐患,经营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
转头,他又安抚张某的情绪,客观分析事故成因,张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行走过程中,对周遭环境同样负有审慎注意义务,行走不慎摔倒,也是酿成伤害后果的因素之一,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结果
对立壁垒消融
顺利化解纠纷
几番耐心沟通、来回疏导劝说,双方紧绷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对立的壁垒一点点消融。
张某权衡之后作出让步,主动表示愿意自行承担部分责任,但对方需一次性赔付部分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商行也认可自身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存在疏漏,同意该赔偿方案。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商行即时履行了赔偿款项。一场因小小铁皮引坡引发的侵权纠纷,在先行调解机制下高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大家,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商铺、超市等经营主体出于经营需要在出入口增设坡道等设施时,对锋利边缘、突出棱角等危险部位应采取防护包边等措施,定期排查安全隐患,避免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同时,公民在日常出行、消费过程中,也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留意周边路况与环境,守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