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黄文珍)为落实国家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日前,省工信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企业申请进入名单的基本条件、政策享受时限及申报程序等,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根据《通知》,申请进入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企业属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26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其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
在政策享受时限方面,《通知》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状态分四种情形予以明确:资格在2026年全年有效的,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且未取得新资格的,享受至2026年12月31日;资格在2026年内到期并取得新资格的,享受至2027年4月30日;2026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据了解,在申报程序方面,企业须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已在《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继续申请的,可于2026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10日。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6年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时间同样为202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