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4条。
明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总体原则。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坚持公益为民、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协同高效、权责一致。
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在事业单位成立党的组织,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责。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坚持以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树立社会效益优先的鲜明导向,强化公益性职责履行,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强调事业单位不得偏离公益服务主责主业,不得超出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违规举办企业,不得违反非营利法人规定,不得开展虚假宣传。
压实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应当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科研诚信等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
规范优化登记服务。规定事业单位依照规定办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未经登记的,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相关报道见第十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