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噪声法》正式施行 |
鲤城查处 首例噪声违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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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李淑媚 文/图)为进一步推进“静夜守护”行动开展,近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鲤城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查处一起辖区内环境噪声违法案件,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实施后鲤城查处的第一起环境噪声违法案件。
据居民举报,位于鲤城区浮桥街道仙景工业区的一纺织企业夜间噪声扰民。6月5日晚上10点,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的生产设备、通风系统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我们现场对该企业划定三个监测点,进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其中有两个点位的噪声排放值超标。”据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经监测,该企业夜间厂界噪声排放值最大值为55分贝,超过国家规定的夜间噪声排放限值,已造成噪声环境污染。执法人员当即按照新《噪声法》的规定责令该企业改正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于当日立案查处,并拟处罚款。
据介绍,新《噪声法》6月5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聚焦噪声扰民重点难点,明确了声污染内涵,增加防治对象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将“环境”二字去掉,强调法律规范的对象是人为噪声,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高音广播喇叭、工业噪声等噪声扰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