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育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本报发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资金收支、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报告显示,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202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81.99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7.94%;全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321笔、金额45.41亿元。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通过提高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浮二次贷款利率、严禁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善住房公积金套数认定标准、调整贷款间隔期限等调控措施精准施策,实现贷款“靶向”投放,有效保障了刚需购房职工的融资需求。
去年我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321笔,金额45.41亿元。从贷款分类情况看,共向9205户职工家庭发放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40.21亿元,占总贷款笔数、金额的89.19%、88.55%。购房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为9665笔,42.25亿元,占总贷款笔数、金额的93.64%、93.03%;借款人中属中低收入贷款职工的达10056笔、44.17亿元,占总贷款笔数、金额的97.43%、97.26%;40岁以下借款人共7625笔、33.92亿元,占总贷款笔数、金额的73.88%、74.7%。
从上述指标可以看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保刚需特点突出,住房消费需求得到合理引导,有效发挥了住房保障功能。
2021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81.99亿元,同比增长3.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94 %,提取率从2020年的峰值回落了5.44个百分点,但仍明显高于2017-2019年间的水平,提取率仍处于高位既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阶段性特点,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的直接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