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 通讯员林文络)为进一步发挥金融防抗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用,近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和泉州银保监分局制定出台《关于推广纾困贷批量担保业务模式的若干措施》,激励银担合作,用好用足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具体措施如下:
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纾困贷批量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至不超过0.5%,其中单户100万元以内的融资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对融资担保机构实际收取担保费率与1%的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
上调代偿上限。将纾困贷银担合作批量业务总体担保代偿率上限由5%提高至10%。根据银担双方设定的合作业务目标规模的进展情况分档提高担保代偿率上限,业务开展达到目标规模30%、50%、100%的,其代偿率上限分别为5%、7%以及10%,具体档次和比例由银担双方协商约定。
实行激励奖励。将银行机构纾困贷业务开展情况纳入财政性存款公开招标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体系,给予适当加分。
强化风险缓释。对本年度到期的纾困贷业务,企业提出需要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的,银行机构应会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采取“总对总”等批量担保业务模式继续给予企业融资支持。
提高审批效率。银行业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及企业三方应加强沟通合作和系统对接,利用科技手段在业务受理、调查、审批及合同签订等环节,探索并打造纾困贷担保业务全线上办理的应用体系,提高合作效率,更好服务广大市场主体。银行机构应积极将现有线上信贷产品纳入纾困贷担保业务合作范围。
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银行机构开发运用“战疫·云金融”等线上金融服务平台,建立银担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泉州中小微企业信贷直通车”和银行宣传渠道优势,充分发挥线上服务平台获客功能,大力拓展银担合作业务。
实行尽职免责。对于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在10%代偿率内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免予追责,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时不做负面评价。银行业监管部门适度提高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纾困贷项目风险容忍度。
强化考核评价。在泉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向泉州倾斜。纾困贷业务规模纳入地方政府对银行机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年度综合考核、地方法人银行履职和社会担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绩效考评范围,以及监管部门小微金融服务评价与通报内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给予适当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