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黄丽萍)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泉州市餐饮业复工复产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须知》要求,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要求有序恢复堂食;对库存食材进行全面盘点,及时清理因疫情暂停营业导致过期失效、霉败变质的食材原料;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严格查验“四证”(上级供应商提供的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证明);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温度、湿度,做好食品贮存;做好员工返岗健康情况排查,严禁按规定需定点隔离和居家观察的从业人员上岗;加强员工个人防护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及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在经营期间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GB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防食品加工过程的交叉污染;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严格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强化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管理;有留样要求的特定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还应严格做好留样管理;在属地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解除指令前,严禁举办大型宴席聚餐活动;严格按照当地要求落实好人数控制、座位间隔等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