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育荃 吴蔚蔚)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疫情期间,该业务采用“申请享受、非接触办理”的方式,缴存企业可通过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项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了简化: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时,只需提供《泉州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公积金审批表》,无需再提供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经社保管理中心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的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营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此外,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在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开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业务线上受理渠道,推动“非接触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