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陈灵 通讯员黄华雄 许冰冰)4月11日,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评定202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通报》,评定的“202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中,石狮市公安局榜上有名,至此已连续20年获此荣誉。
近年来,石狮公安着力绘就“一张蓝图”、创新“四个品牌”、推行“五张清单”,全面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继2007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又连续五届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法制大队是全国公安系统首个被记集体一等功的法制建制单位,2017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21年以来,该局通过制定出台《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十条措施》,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办案,严守法定权责边界,推行专兼职法制员、派驻法制员等多种模式,推行执法质量“亮剑台”活动,推行“五张清单”全过程覆盖执法监督环节,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局执法质量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