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许培吟)记者昨日获悉,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众,包括鲤城户籍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恢复生活秩序,鲤城将实施每户80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政策,由各个街道负责按照临时救助申请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将通过金融机构发放。
此次疫情期间,鲤城区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共计发放低保金102.6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38.2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1.80万元。
疫情发生后,鲤城区民政局第一时间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的方式,对辖区特困人员、孤寡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展开全面排查。“通过社区为他们发放生活物资,并保持电话随访,保证他们遇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解决。”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有教育需求的困境儿童,他们帮忙协调上网课的渠道,并请社工为他们提供线上辅导。经统计,全区共救助供养对象119人,其中集中供养56人、分散供养63人。
该局还同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班,开展24小时巡查救助工作。“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以后,我们会根据情况给予安置,同时采取‘一人一策’实施救助。”该工作人员表示,疫情期间,救助专班共救助83名流浪人员,其中47人送到市救助站,9人送往区临时庇护点,16人送往医疗机构接受救治,11人启用临时救助。此后,在市救助站、人社部门的协助下,协助返乡11人、协助补办身份证7人、协助网上寻亲3人、协助务工16人。
受疫情影响,部分群众面临失业无固定收入、无储备物资等问题,为此,鲤城预先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50万元,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备用金的救助对象包括鲤城本地居民和非鲤城籍务工人员,我们授权所在街道先行救助,事后再补全手续。”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本次疫情已启用临时救助32户次,使用救助金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