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家发改委负责人25日答记者问时说,将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这位负责人也强调: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增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待提升,流通循环和消费环境有待优化。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部署要求,瞄准居民消费个性化多元化和结构升级趋势,聚焦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堵点和体制机制障碍,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巩固拓展重点领域消费。加强商品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等。二是完善消费发展支撑体系。包括积极建设一批区域消费中心,支持各地区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等。 三是以改革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其中提及,各地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