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致电96339反映,小区楼道被鞋柜霸占,甚至还有人将楼道的护栏拆除后安装鞋柜。记者走访时发现,鞋柜“霸占”楼道现象较为普遍。针对该情况,记者采访了城管、消防部门。
□本报记者 柯丽娟 石伟琴 文/图
市民反映 鞋柜霸占楼道存消防隐患
曾女士是惠安县禹州七期唐宁湖郡小区的业主。她说,她家对面的邻居将鞋柜放在楼道上,霸占公共通道。除此之外,对方还将公共楼道封起来,楼道设有天然气等管道,没办法通风,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家住泉港区山腰街道世茂云城小区二期的陈先生也致电反映此类问题。陈先生家住11楼,他所在的楼层总共有4户人家,今年4月初,其中一户人家将楼道上长约4米的安全护栏拆除,再往外扩建护栏,打算把多出来约50厘米的位置用来建鞋柜或者放杂物。陈先生认为,对方建的护栏质量不一定好,万一护栏连同鞋柜一起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此外,楼道属于公共通道,在楼道上建鞋柜,显然占用了公共资源,影响其他人的通行。
记者走访 公共楼道被占用现象普遍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几个小区,发现居民在公共楼道上放置鞋柜等杂物现象非常普遍。
在丰泽区泉秀街阳光巴黎一期蔷薇阁,有两户对门的人家都在自家门前放置鞋柜,还把平时出门穿的鞋子随意放置在楼道上。那里的楼道拐角面积不是很宽敞,被两个鞋柜占去了一大半。该楼栋的一住户表示,该楼栋没有安装电梯,住户都是走楼梯的,她每次上下班都要经过这个地方,不仅容易踩到随意放置的鞋子,而且还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脚气味。
在晋江市池店镇世贸一品小区,不少居民也在公共通道上摆放鞋柜或者杂物。有的居民在自家门口放置了鞋柜、鞋架,其他人在等待电梯时,有时会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有的居民在门口放置了儿童自行车、电风扇、绿植等物品,虽然并不影响通行,但看起来很杂,影响小区形象。
在东海街道泰禾首玺小区,也有部分居民在楼道上设置鞋柜。市民陈女士称,这些住户之所以会在楼道设鞋柜,是因为如此一来能省下家里的空间,用来放置其他东西。不过这却让通道看起来很狭窄,甚至只能一个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部门回复 楼道属消防通道不得占用
鞋柜能否放在自家门前的公共楼道?公共楼道算不算消防通道?对此,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和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洪先生告诉记者,鞋柜若是建设在楼道上,有搭盖行为,就属于违法搭建。倘若鞋柜只是被放置在楼道上,只能让物业等进行协调。市民可以致电泉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各属地城管部门反映。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公共楼道属于消防通道,不得私自占用。住户将鞋柜、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业主的日常进出和整体环境,也存在安全隐患。市民若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可以致电1234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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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记者手记
促邻里和谐 别占小便宜
占用公共楼道,是家里真缺一处放鞋的地方吗?显然不是。贪小便宜、互相跟风、自私自利才是主因。
楼道作为发生火灾或紧急情况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该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个别业主占用公共楼道放置鞋柜,将楼道私有化,其实是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破坏生活环境。保持公共楼道整洁、畅通,应该是多数居民所希望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只有每个人都自觉规范行为,而不是抱着跟风、贪小便宜的心态,邻居关系才会更和谐,居住环境才能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