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4月30日在《泉州晚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发布《晋江市P2020—2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出让公告第一条第(三)款“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更改为“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二、出让公告第一条第(四)款“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更改为“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办公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
三、拍卖出让的其他事宜不变。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