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静)为鼓励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学调度生产计划,尽快实现达产满产支撑稳住全市工业大盘,日前,晋江市出台2022年二季度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措施,明确规上工业企业用电用热方面给予奖补,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奖励百万元。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措施明确提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方面,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二季度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用电量90%以上的用电部分,给予分档奖励。其中,90%-100%区间的用电部分,按每千瓦时0.05元给予奖励;100%-110%区间的用电部分,按每千瓦时0.1元给予奖励;超过110%以上的用电部分,按每千瓦时0.15元给予奖励。用热方面,对2022年二季度用热量达到2021年同期100%以上的用热部分,每吨给予20元奖励。根据要求,政策执行期内,单家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资金最高限额100万元,单家企业增产增效用热奖励资金最高限额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上半年税收(以实际入库数为准,下同)对比2021年同期税收必须保持正增长,方可享受本通知确定的增产增效用电、用热奖励资金。同时符合本通知确定的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条件以及泉工信〔2022〕44号文“支持企业达产增产”用电奖励条件(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第二季度工业用电量达到2021年同期90%以上的用电部分,每千瓦时给予0.05元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新投产纳统企业按其第二季度用电量每千瓦时给予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