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与公安局协作后,这个案件很快就破了,公平正义来得更快、更早了!”谈起在监督中办案的成果,安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蔡继业兴奋地说。
原来,此案中的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立案侦查刑事拘留1个月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案件侦查陷入瓶颈,一直没有新进展。
得知这一情况后,安溪县检察官主动联系县公安局,引导侦查。“经检察官引导后,侦查人员重新梳理扣押手机等电子证物的检查记录,重点深挖信息流,在微信等社交软件海量的聊天记录中精准提取语音、报表截图等证据,寻找串联点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蔡继业告诉我们,侦查工作重新展开后,很快突破张某口供,并还原了张某组织制作、分发推广赌博网站VIP卡的作案全流程。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张某购买多张他人户名的银行卡用于非法行为,便继续引导侦查人员将侦查方向由一罪转为两罪。面对收集到案的确凿证据,张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进展缓慢的案件,在检察院和公安局通力协作下,3个月就侦结移送审查起诉。
这是驻局检察官工作室的日常工作缩影。驻局检察官蔡继业介绍说,安溪县检察院与安溪县公安局在多年的沟通协调中,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与检察监督是相辅相成的,经过几年的摸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为规范侦查活动,加强检、警协作配合,构建“大控方”格局,2016年,安溪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派出检察官,设立检察官工作室;2020年8月,安溪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驻局检察官工作室力量,指派专职检察官办案组四人常驻县公安局;2022年2月,安溪县检察院以《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协作、配合。
据了解,安溪县驻局检察官工作室成立以来,聚焦治安执法、未羁押未起诉、久侦不决等重点案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该类案件的监督、处理提供检察意见、建议,努力寻求防止以罚代刑、清零“挂案”的有效途径,取得了良好成效。
“我们院在长年累月的工作中,逐步总结驻局工作经验、做法,提炼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可行性工作模式。”谢明智副检察长说,面对近年来犯罪手段翻新快、证据标准把握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等司法难题,安溪县检察院派驻县公安局办案组担负争议问题收集、初步分析、牵头协调等任务,有力协调县检察院职能部门与县公安局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
打破部门壁垒,监督更有力,办案质效更明显,是安溪检警协作机制的一大亮点。安溪县公安局主动向县检察院通报执法办案信息,接受检察监督;安溪县检察院也定期向县公安局通报检察办案数据及法律监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这样就能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有效提高了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我们还同步建立了案件信息双向通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未羁押案件催办监督、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等四项具体工作机制。”谢明智介绍,安溪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形成了“一体双轨四驱”的协作配合新模式,有效化解双方在“大控方”格局下“制约性”与“协作性”冲突,充分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现执法办案提质增效。
据了解,2020年8月以来,安溪检警双方互相推送信息22次,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巡查1000余件次,建议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42人、立案侦查27件、移送起诉8件,协同督促落实检察监督意见11件,检警办案呈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黄如莹 涂兴炎 傅新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