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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到“小萌鸟” 竟是Ⅱ级保护动物
斑头鸺鹠(左)与领角鸮

本报讯 (记者郭芳蓉 魏婧琳 通讯员郑志林 文/图)昨日上午,永春县蓬壶镇有群众看到一只可爱的幼鸟在地上淋雨,捡起来后送到蓬壶派出所。随后派出所将幼鸟移送到永春县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确认这只幼鸟为领角鸮,是鸱鸮(chī xiāo)科、角鸮属的猫头鹰,为国家Ⅱ级保护动物。

而在13日,永春县苏坑镇也有一名群众发现了一只掉落在地上的猫头鹰幼鸟,为斑头鸺鹠(xiū liú),也是国家Ⅱ级保护动物。随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同样将这只猫头鹰移交给野生动物救助站。“这是羽毛刚长不久的猫头鹰幼崽,可以以此推测它们正要学飞,但由于巢穴太高回不去。”工作人员说。

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当起了这两只猫头鹰的“奶爸”,找肉喂食并悉心照顾起了这两只“小萌鸟”。工作人员说,待幼鸟学会飞行,便会自行飞回大自然。

为何近期会频繁出现需要救助的猫头鹰幼鸟呢?业内人士称,每年五六月份是猫头鹰幼鸟成长学飞的阶段,近期雨水量大,一些“学业不精”的幼崽无法稳定飞行,就会掉落在公路旁、田野里或是小树林里。

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提醒,目前是野生鸟类育雏的季节,如果市民在草丛中发现幼鸟,最好不要挪动它,因为一般亲鸟就在附近。如果发现幼鸟附近有流浪猫的踪迹,可以将幼鸟转移到一个相对隐蔽的地点,比如密灌丛或矮树上。若遇野生动物受伤等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科学救治后再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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