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郑诗婷)不用提供银行卡,只要坐在电脑前或用手机进行转账操作,动动手指就能赚大钱的“好差事”,你心动吗?小心了。日前,苏某就因此被洛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抓获,其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查,去年7月底,苏某的表哥陈某向其介绍一个轻松兼职项目,称只要帮转账,一天可赚200元。起初,苏某有点犹豫,他知道这其实是为网络赌博或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法资金的转移。“只帮忙转账,不提供银行卡就不会出事”,表哥的一句话打消了他的顾虑。财帛动人心,手头并不宽裕的苏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在陈某的带领下走上歪路,成为洗钱团伙的一员。
二人前往辖区某“办公地点”夜以继日地干活,没过几天“工资”还涨到一天300元。尝到甜头的两人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个月,就帮助犯罪分子转账洗钱达2000万余元,而两人非法获利一万余元,其中苏某拿到六千余元。
今年4月至5月,陈某和苏某相继被洛江警方抓获,目前已被刑拘。
洛江公安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陷阱”。切莫因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