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方便群众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自5月5日起,鲤城区全面启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市民在属地街道办事处即可办理房源登记和网签备案两项业务。
“权限下放前,需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才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业务。”鲤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区住建局依托省市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泉州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下放权限,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登记备案受理和初审业务,区住建局则负责终审及备案证明出具。满足出租条件且完成房源登记的房屋在寻找到承租人后,出租人及承租人可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权属证明、当事人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至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属地街道办事处将直接为市民办理网签合同及资格初审,后转至区住建局进行终审并出具登记备案证明。
当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服务事项已在鲤城区各街道办事处铺开,需要提前了解办理流程的可拨打属地街道办公电话咨询。接下来,相关部门将会同街道,通过实操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办理速度、减少办理流程,真正让群众少跑路、省时间。(赖良德 李梦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