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潘裕木)来自泉州市人社局的消息,日前,我市就做好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下发通知,提出从今年起下放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
为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办学活力,经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商定,参照相关文件,在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将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县级、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开展。按人事隶属关系及学校实际,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评审本单位的中级职称,县级负责评审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的中级职称(县级可参照市级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学校)。市人社局、教育局将加强指导和协调,帮助各单位落实好评审工作。同时,将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评审能力,我市将承接副高级职称评审权,负责所辖地区中职学校的副高级职称评审。此外,不再下达高级讲师申报人员控制指标,由各学校根据所在单位的岗位设置空缺情况,自行组织人员推荐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