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林泳坤 记者吴丽娇 文/图)日前,《泉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交通管控与保通保畅工作应用指南(试行)》印发,要求各县(市、区)应在县际周边物流园、公路服务区等储备至少1个物资中转营地。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已储备了13个物资中转营地。
物资中转营地将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施设备,根据疫情形势及时启用。启用后,将保障外地入泉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中转需求,确保入泉货车全程闭环管理,重点物资高效运输。今年3月中下旬和4月上旬,泉州曾在辖区一南一北启用南安宏图物流园、泉港隆汉物流园2个物资中转营地,共服务外省市入泉货车近千辆次,保障重点物资中转超万吨。
泉州市交通检疫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南》主要是落实“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时无备”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总结泉州此前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基础上梳理制定,适用于发生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战时状态,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